无缝钢管安装维修制造许可认证提供咨询
更新时间: 2023-10-03
第十七条(产品试制) 工厂许可申请被受理的制造单位,应当按照要求的规格及数量试制产品,并且在鉴定评审前完成产品试制工作。
型式许可申请被受理的制造单位,应当按照要求向型式试验机构提供试制产品。
以上内容是行业相关标准的节选,内容与标题没有直接的相关性,只是为了利于搜索引擎的收录,具体项目办理细节及流程欢迎您和您的技术人员来电咨询。
我们公司供应办理:工业认证、媒安认证、民用核许可认证、特种设备许可认证等相关认证。
如需详细了解特种设备资质认证各项申办条件、注意事项、审批流程、相关费用以及取证时间等问题,欢迎来电咨询,我们提供24小时免费咨询服务。
联系人:郝芹 (总经理)
手机:13605180375
13851787257
Q Q : 2323174057
1445404680
电话以及传真:025-83619622
地址:南京市栖霞区和燕路289号锦华大厦1602室
欢迎新老客户来定制优质产品认证,我们为您提供全面、稳健、效率的服务!
上一篇:代理南京电梯安装维修制造许可认证
下一篇:电梯代理南京许可认证